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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中医药法》诞生成效待考 中医药产业迈入万亿市场

“由于缺乏像西医那样清晰的行业标准和管理规范,中医是比较难管理的。”上海中医药大学教授李福凤表示,此次法律的出台最主要的意义在于“有法可依”。
 
酝酿多年,我国首部中医药法终于出台。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医药法》再次明确“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对中医药服务、药材的种植与规范化管理、中医药人才培养及国家、行业标准建设和修订等多方面进行规定。
 
一:有法可依
 
根据国务院今年2月颁布的《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有中医类医院(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3732所,中医类医院床位75.5万张,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39.8万人,2014年中医类医院总诊疗人次5.31亿。
 
另一方面,我国中医药资源总量仍然不足,中医药服务领域出现萎缩现象,以中医药人才培养和管理为例,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薄弱,中医药高层次人才缺乏,继承不足、创新不够。
 
根据此次颁布的《中医药法》,中医从业人员可以通过两种方法获取执业注册资格。一是通过中医医师资格考试,二是师承方式或确有医术专长人员,由至少两名中医医师推荐,经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获取中医医师资格。
 
民间中医从业人员绝大多数具备一定的临床技能和经验,为基层百姓提供了必要的中医药服务,但现有医师资格考试难以评价其真实水平。“中医药法开辟了新途径,同时考虑到民间中医主要在诊所执业,将中医诊所由现行的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进一步促进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
 
在医疗机构的数量上,上述法律规定政府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有条件的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应当设置中医药科室等医疗机构,并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及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亦被认为是未来中药企业、医药零售企业、产业资本整合资源向中医服务领域拓展的方向。
 
《中医药法》“坚持扶持与规范并重,加强对中医药的监管。”其中,针对中医药行业中存在的服务不规范、中药材质量下滑等问题,中医药法作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如明确国家制定中药材种植养殖、采集、贮存和初加工的技术规范、标准,加强对中药材生产流通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严格管理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禁止在中医药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等,并加大对中医药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二:市场广阔
 
《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出示的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中药生产企业达到3813家,中药工业总产值7302亿元,中医药已经传播到183个国家和地区。
 
与此同时,中药产业面临着集中度低、野生中药材资源破坏严重,部分中药材品质下降等问题;中医药走向世界面临制约和壁垒,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亟待提高,迫切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
 
纲要同时提出,到2020年每千人口卫生机构中医执业类(助理)医师数达到0.4人;中医药产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中药工业总产值占医药工业总产值30%以上,中医药产业成为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之一。
 
预计在“十三五”期间,中药规模以上的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仍将保持高速增长,规模收入在2020年预期达15823亿元,突破万亿,年均增长率将达到15%,这将会给投资者进入中药行业打下一剂强心剂。
 
除了政策红利不断推动中医药市场的发展,资本同样开始追逐这一产业。根据德勤近期发布的报告称,医药健康各个领域内的有着创新模式的企业均获得了投资机构不同程度的青睐,中药方面主要是传统药材现代化工艺生产。
 
中药在近几年的创新模式主要为通过新科技把企业主打的传统药材加工生产成为可以高效产业化生产的现代药品,且药品形式越来越多样化。这种模式需要长期的科研投入与耐心,也需要足够的资本支持。《中医药法》中会加强对中药材生产流通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